公 示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通过本人申请、材料公示、资格审查、经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,决定同意我单位教师赵晓琴同志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。
特此公示,并公示日为2026年10月8日--2026年10月13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反映。
来信地址:忻州市忻府区公园街北巷(北区)
忻州市忻府区健康街北巷4号(南区)
联系电话:0350-2030859 0350-3303889
单位(盖章)
2026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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